《山東省綠色制造單位梯度培育及管理暫行辦法》近日出臺,進一步規范綠色制造單位培育認定,全面加強綠色制造體系建設,推動全省工業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 綠色制造單位包括綠色工廠、綠色工業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綠色制造單位梯度培育,是指從兩個維度建立培育機制:縱向形成國家、省、市三級聯動的綠色制造單位培育機制;橫向形成綠色工業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帶動園區內、供應鏈上下游企業創建綠色工廠的培育機制。 綠色制造單位梯度培育及管理,遵循以企業、園區為主體,堅持政府引導、標準引領的原則,以綠色工廠建設為基礎,以綠色工業園區、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建設為支撐,優化政策環境,引導第三方機構提供專業化服務,激發企業綠色化發展內生動力,推動行業、區域綠色低碳轉型升級。 省級綠色制造單位認定標準,參照工信部發布的國家級綠色制造單位有關標準和要求,經綜合評定考量,綜合得分應在70分以上。工業重點領域優先推薦能效水平達到國家有關部門發布的標桿水平的工廠,其他行業優先推薦達到相應國家能源消耗限額標準先進值或1級水平的工廠,優先支持獲得省級及以上能效和水效領跑者單位。 綠色制造單位實行動態管理。省級綠色制造單位以三年為一個周期,期滿后按要求進行復核,符合條件的延長三年。參照上述辦法,各級工信部門應對認定公布的綠色制造單位依照相關文件給予政策支持,聯合有關部門在技術改造、專項資金申請、政府采購、試點示范、金融服務、品牌宣傳等方面給予重點支持。 信息來源:大眾日報 |